文章來源:163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編輯者:admin時間:2021-04-30 20:28閱讀:
貴州省2021年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已公布。根據《貴州省2021年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工作簡章》(以下簡稱“招錄簡章”)有關規(guī)定,為做好我州2021年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現場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現場資格復審工作在黔南州公開招錄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下,由各招錄單位具體實施。資格復審按照分級負責、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
二、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21年5月10日至5月12日(8:30-17:30)。
遞補復審時間:2021年5月13日至5月14日(8:30-17:30)。
資格復審地點:黔南州現場資格復審地點見《黔南州2021年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現場資格復審地點、咨詢電話一覽表》(附件1)
三、現場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為達到筆試環(huán)節(jié)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依據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后,從高到低按職位資格復審人數與招錄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的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后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黔南州2021年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件2)。
四、現場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一)資格復審人員須按照《招錄簡章》的規(guī)定提供相關材料,所需材料可參考《貴州省2021年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報考指南》(https://www.gzzzb.gov.cn)。在資格復審期間,考生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pta.guizhou.gov.cn)自行打印報名信息表。
(二)各招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招錄簡章》的規(guī)定,對照招錄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yè)及其他報考條件進行審查。如因現場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州公務員主管部門不再另發(fā)遞補復審公告。經資格復審,復審合格人數與招錄計劃數達不到要求的,按規(guī)定減少或取消招錄計劃。如因招錄單位審核不嚴或漏審導致復審合格人員名單不正確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招錄單位承擔。
(三)各招錄單位須主動與資格復審人員聯(lián)系并做好聯(lián)系情況記錄備查。資格復審人員須關注現場資格復審相關公告,如因未及時查閱公告或錯填聯(lián)系電話、關閉手機、更換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lián)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招錄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lián)系到資格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人員放棄資格復審的,應向招錄機關提交書面聲明;對未提交書面聲明的,招錄機關應做好記錄。
(四)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必須親筆簽署《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3)。資格復審人員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五、現場資格復審需提交的資料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除按《招錄簡章》及職位設置條件準備資格復審材料外,還應提供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證明、證件和以下證明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從網上報名信息系統(tǒng)打印的《報名信息表》一式二份、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如:基層工作年限證明、職業(yè)資格證等),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二)報考定向職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提供《義務兵退出現役證》和生源地或兵源地為貴州省的證明材料;其他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提供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基層項目服務身份證明或以下材料:
1.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提供《貴州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及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相關證明;
2. “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提供《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3.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fā)的《志愿服務證》(需所服務縣(市)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
4. “到村任職”“一村一大”服務人員提供省引導辦頒發(fā)的服務證。
(三)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1屆畢業(yè)生可使用《就業(yè)推薦表》或學校證明參加資格復審。學校證明需包含學歷、專業(yè)、是否準予畢業(yè)、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并簽署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畢業(yè)證書(學位證)原件的承諾書。留學回國人員除需提供《招錄簡章》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認證的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留學歸國人員證明。持“雙學位”的報考人員使用“第二學位”或“輔修專業(yè)”畢業(yè)(學位)報考的,需提供學信網或學位網登記的輔修專業(yè)學籍、學歷、學位等相關信息資料。
(四)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的正式在職在編人員需持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還需持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證明需明確表述同意該考生報考并在該考生被錄用后按有關規(guī)定、程序辦理人事手續(xù)。
報名時有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已離職的需要提供離職證明。報名時沒有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有工作單位的需要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層次人員、“基層服務項目人員”職位可不提供戶口薄,其他人員須提供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
戶籍已遷往外省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層次本省生源考生可不提供生源地證明,非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其他學歷層次且戶籍不在貴州的本省生源考生須提供記載有本人戶籍遷移信息的本省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如不能提供記載有本人戶籍遷移信息的本省戶口簿的則須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生源地公安機關戶籍部門出具的貴州省生源地證明材料。
其中限“本縣戶籍(生源)” 職位按照招錄單位要求另行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六)報考職位要求中共黨員的,考生須提供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證明材料。
(七)本人不能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可委托他人代審,代審人攜帶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考生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及考生簽署的承諾書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簽字并蓋手印的材料必須由考生本人簽字蓋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簽(蓋)。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六、有關事宜
(一)貴州省2021年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的面試工作擬于2021年5月下旬進行,請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提前作好準備。具體面試時間另行公告。
(二)黔南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發(fā)布的各項招錄信息都將在 “黔南組織工作網”(http://www.qnzzgz.gov.cn)上進行公布,請廣大考生認真閱讀《招錄簡章》,熟悉有關程序和要求,及時到官方網站查閱公告、公示,并保持通訊暢通。有需要咨詢和解答的問題,請及時撥打有關咨詢電話進行了解,如因考生未及時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同時,我州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面試培訓班、輔導班,請廣大考生不要受虛假信息的影響,以免上當受騙。
(三)現場資格復審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錄過程。考生和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招錄簡章》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和我省相關規(guī)定處理。
聯(lián)系電話:
黔南州委組織部:0854-8233456
黔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54-8227019
黔南州教育局:0854-8232870、8280305
共青團黔南州委:0854-8227425
附件:1. 黔南州2021年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 民警察)現場資格復審地點、咨詢電話一覽表
2. 黔南州2021年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3. 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報考承諾書
4. 基層工作經歷證明示例
5. 應屆畢業(yè)生承諾書示例
6. 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示例
黔南州公開招錄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1、黔南州2021年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 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現場資格復審地點、咨詢電話一覽表.xls
2、黔南州2021年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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